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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个人商标变更的相关原则

作者:长治厚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14 08:13:42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申请人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凉茶”“钟南山壮功酒”等疫情相关名称申请长治商标注册,而且凡是和疫情相关的热词,几乎无一幸免。引发各界关注。对此,监管部门已有所行动。2月7日,商标审查部门下发《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截至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管控的累计1580余件涉及疫情的商标申请中,综合运用商标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等多个条款,依法驳回328件不良商标申请,准予申请人主动撤回866件。

3月24日,市对立案的疫情期间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案有了处理结果,对申请人作出当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元罚款。同时,已将该案中涉及的商标代理机构违法线索移送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据悉,这是首例运用《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针对商标申请人开出的罚单。疫情防控期间,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市场监管局秉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业自律,督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注册违法行为,依法从快立案、从严处理,实现打击极少数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近日,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的线索,对辖区1家公司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发现该公司商标申请行为,确已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下一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商标违规代理申请线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跟进,并将以此类案件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公司注销后,其名下的商标该怎么办?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当然也就不应当再以已注销的公司的名义,来实施任何民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的话,属假借或假冒不存在的组织名义,或者说使用未合法成立的组织名义来实施相关行为。

以已注销的公司之名义所实施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待定,该行为的后果由实际控制支配者来承担。不过,这里的注销登记,是指该公司经依法清算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不属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仍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在核准注销登记前,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仍有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公司等企业终止,以注销登记为准,而不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因此,公司等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不可能也不应当再以该公司或企业的名义处置商标权等资产。那么,公司注销后,其名下的注册商标该怎么办呢?公司注销时,其债权债务及剩余财产一般应当清算完毕。但也有特殊情况,尤其是知识产权会被遗忘处置。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曾在第四十七条对办理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的时间有催办性限定。即:“长治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不过,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删除了前述规定。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只要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就可申请办理移转手续,其他人无权以未按期办理移转手续为由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权移转,一般是向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移转(这里的承继者,如死者的继承人;原商标注册人是企业的,包括该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变通”行为不可取有些人会嫌前述操作麻烦,总想采取变通手段。如:向商标局隐瞒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的事实,采取模仿签名、假冒公章或想办法拿到原公章,仍以原商标注册人名义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申办商标转让手续。

或者是,伪造相关证明文件,将新的受让人伪称为原商标注册人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继者,而向商标局申办商标移转手续。另外还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情节:既非合法的承继者,也非承继者同意的受让人,而是恶意侵占者,采取伪造相关签名盖章、证明文件的手段,申办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手续,恶意侵占该注册商标。如果原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并非由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承继,而是通过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直接从原商标注册人名下过户到第三方名下的,要么是隐瞒了由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出让给第三方这一事实,要么是非法侵占骗取商标。

如何保护老字号商标?商标对商品的价值不言而喻,老字号,本质上也是一种商标。而且是经过时间的洗礼形成的,具有高度的知名度、美誉度,更是宝贵的财富。同时,老字号不仅是商品和企业的财富,由于其成长辉煌,往往跟一个城市紧密联系在一起,比如陈李济、鹰金钱等,又是城市历史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因而具有更高的价值,也就更加具有保护的必要。那么如何保护老字号商标呢?如何保护老字号商标要说现在的企业没有商标保护意识,恐怕也不符合事实。

但是问题在于,商标的保护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就算是企业重视,但由于法律知识的局限等原因,稍一疏忽,就容易出问题。比如陈李济一向重视商标保护,注册了可能扩展业务的其他相关类“陈李济”,但是第35类没有注册,便让人趁虚而入,抢注了商标。而鹰金钱“双鹤玫瑰及图”商标则是正处于待续费的空当期,被人恶意抢注。这些教训告诉企业,老字号商标保护,是一件复杂的事情,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商标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市场竞争问题,不管是良性还是恶性。这就提醒企业必须时刻关注,百倍警醒,在内部建立商标保护的长效机制,才能有效地予以保护。更需要强调的是,老字号商标保护,相关企业要重视,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也要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因为这些老字号,不仅是企业的财富,也是城市的财富;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有文化价值。保护老字号,公共管理部门责无旁贷。

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工商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保护老字号商标开设绿色通道,这是值得肯定的。更为关键的,是行政部门要发挥自身对于政策法律熟悉、信息掌握充分等优势,做好老字号商标的保护者角色。此外,一些老字号经营不善已经停业。那么对于这些企业的商标保护,有关部门就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处理,因为这些老字号是广州的财富,不能因为企业的关闭而消失。好在在实践中,有关方面也有一些富有成效的作法,比如对于停业的老字号,相关部门及时将商标权收回国有企业持有,通过商标授权使用等方式,公平、公开地重新选择经营者,重振老字号品牌。相信通过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老字号商标在年龄上会变得更“老”,而生命力却不会老去。

有的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没有通过,但属于商标可以复审范畴,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商标复审。商标复审通常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此时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应的材料,支付一定的费用,并且还要按照规定的商标复审流程来提出申请。那到底商标复审流程是怎样的呢?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商标复审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长治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二、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是多少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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